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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公示

  教育部发布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公示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14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设置事项

  

所在省份

  

办学性质

  

1

  

设立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黑龙江

  

公办

  

2

  

设立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

  

黑龙江

  

公办

  

3

  

设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

  

江苏

  

公办

  

4

  

设立黄冈职业技术大学

  

湖北

  

公办

  

5

  

设立襄阳职业技术大学

  

湖北

  

公办

  

6

  

设立成都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四川

  

公办

  

7

  

设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

  

四川

  

公办

  

8

  

设立昆明科技职业大学

  

云南

  

民办

  

9

  

赤峰学院更名赤峰大学

  

内蒙古

  

公办

  

10

  

绍兴文理学院更名绍兴大学

  

浙江

  

公办

  

11

  

湖州师范学院更名湖州师范大学

  

浙江

  

公办

  

12

  

闽江学院更名闽江大学

  

福建

  

公办

  

13

  

重庆三峡学院更名重庆三峡科技大学

  

重庆

  

公办

  

14

  

榆林学院更名榆林大学

  

陕西

  

公办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6年1月12日

  
来源:教育部官网

教育部发布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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