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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模式有助于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协同发展

  合作社模式有助于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协同发展。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草原牧区经济与发展团队系统比较了合作社与独立生产牧户在生态、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上的综合效率,证实了合作社模式在解决草畜矛盾、实现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协同方面存在优势。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农业系统》(Agricultural Systems)上。

   研究针对牧区草地退化压力加大、牧民收入稳定性不足以及牧户承包—围栏分割后协同治理困难等现实,通过实证分析论证了牧区该如何组织畜牧业生产的问题。

   团队基于223个牧户的深度访谈和植被调查,从生态、经济、社会3个纬度分析了合作社与不同规模牧户家庭生产的综合效益。结果表明,合作社模式在综合效益上展现出显著优势,实现了家庭增收与生态保护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其效益产生路径有两条:一是牧户通过加入合作社可获取更多的人力、金融、社会资源等,提高其生计资本,从而提高其生产和风险管理能力,间接提高其多维度的生产效率。二是合作社通过直接推动资源整合,如草场和畜群的合并管理、统购统销、标准化生产等,直接改善生产的组织和交易条件,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研究发现,合作带来培训、信用与补贴通道、设备共享、信息与互助网络等,使资本禀赋—>绩效的经典通道被激活。该研究提出的政策启示是,牧区发展要资产侧和组织侧两手抓,但不能指望只给资产能自动带来资源整合,即:单纯补贴设备/信贷未必会让农牧户更愿意或更能合并土地、联合销售,必须同步培育建设合作社的协调与服务功能。

   该研究得到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支持。(来源:中国科学报 李晨)

   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016/j.agsy.2025.104575

  
作者: 李萍等 来源:《农业系统》

合作社模式有助于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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